• 云南食品生產許可證辦理新聞圖片

咨詢熱線

聯(lián)系人:李先生  

電話:0871-68319945

手機:18987060585

網址:www.kayinow-china.com

郵件:124000840@qq.com

地址:昆明市高新區(qū)文翠園3棟3單元101室

當前位置: 首頁 ? 新聞資訊  ? 行業(yè)動態(tài)
行業(yè)動態(tài)

食品類案件中哪些行為屬于符合“減輕處罰”或者“從輕處罰”?云南食品生產許可證代辦公司來答疑

信息來源:www.kayinow-china.com | 發(fā)布時間:2019年04月16日

  當食品生產經營企業(yè)出現(xiàn)違法行為時,監(jiān)管部門會依據(jù)《食品安全法》和《行政處罰法》進行行政處罰,針對不同的違法行為的性質,《行政處罰法》列出了“減輕處罰”和“從輕處罰”的適用范圍。那么,食品類案件中哪些行為屬于符合“減輕處罰”或者“從輕處罰”?下面,我們就跟云南食品生產許可證代辦公司一起來看看。


云南食品生產許可證代辦


  食品類案件中哪些行為屬于符合“減輕處罰”或者“從輕處罰”?云南食品生產許可證代辦公司來答疑
  1、什么是“減輕處罰”和“從輕處罰”?
  減輕處罰,是指行政機關在法定處罰的最低限以下,依法對行政相對人給予的行政處罰。即行政相對人有法定減輕處罰的情形,行政機關在實施行政處罰時,對其在法定處罰幅度最低限以下適用行政處罰。
  從輕處罰,是指行政機關在法定的處罰方式和處罰幅度內,依法對行政相對人給予較輕的處罰。即行政相對人有法定從輕處罰的情形,行政機關在實施行政處罰時,對其在數(shù)種處罰方式所允許的幅度內適用較低限的處罰。
  2、食品類案件中,哪些行為屬于符合“減輕處罰”或者“從輕處罰”的范疇呢?
  我們來看一下法律依據(jù)。
  依據(jù)《行政處罰法》第二十七條: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應當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:
  (一)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;
  (二)受他人脅迫有違法行為的;
  (三)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(xiàn)的;
  (四)其他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。
  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,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,不予行政處罰。
  以上就是云南食品生產許可證代辦公司尊緹生物科技根據(jù)法律就“食品類案件中哪些行為屬于符合“減輕處罰”或者“從輕處罰”?”跟大家做的相關分享,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。食品生產經營企業(yè)出現(xiàn)違法行為時,應當積極采取措施,消除或者減輕危害后果,爭取“減輕處罰”或者“從輕處罰”。另外,昆明尊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專注于云南食品生產許可證代辦服務,大家有任何疑問或需求,歡迎隨時來電咨詢。